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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6-28

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8c4428001000am5.html
[前言]1,《如果你喜歡了一位偶像》是我的手筆,不是蔡康永老師寫的;
2,我在百度上首發,有發帖時間做有力證明;在國内雜誌亦有刊登,擁有首次著作權,故請勿拿此再作投稿;
3,它是分享給所有人,標明作者即可轉載無需經我同意,但不得修改,這是對原創的尊重;
4,蔡康永吧公開澄清事實,並來信慰問,對此我表示感激;
5,這只是網絡常見的侵權問題,我已出來聲明,遂請結束一切疑问的聲音,無關人士請勿寻衅滋事,还原我安静空间;
6,最后,谢谢大家喜欢这篇文字,谢谢。

■如果你喜歡了一位偶像
 如果你喜歡了一位偶像,請你一定要去看一場他的演唱會,親自去,要親眼看看他,好好看看他。因為舞臺上的生命可能持續很久,也可能轉瞬即逝。你不知道他是屬於哪一種。你無法預測那發光發熱的時間究竟還有多少,你猜不到下一秒他會消失到哪里去。你什麼都不知道,什麼都無法把握,他是你感知世界裏無可取代的全部,但他也是你未知世界裏永無交集的一點。
 

 如果你喜歡了一位偶像,請你一定要讓媽媽知道,因為媽媽是最愛你的人,而你也深愛著他。一個很近一個很遠,而你是將兩個無關聯的生命體糅合於同一空間的凝結點。告訴她,你很喜歡他,甚至愛他,也許不被理解,就算不理解,也落得個心安。不需要太刻意太直接,可以是個簡單的暗示——媽媽,看,覺得他怎樣?是很棒的一位歌手哦。讓心愛的他若有若無自然而然的在親愛的媽媽眼裏浮光掠影而過,留下片刻印象。

 如果你喜歡了一位偶像,請你一定要為他寫一些文字,不追求華美,不強求確鑿,只要輕省記錄你所有的思念與顫慄,所有的真實與感悟,所有的明媚與憂傷。愛如水一般蔓延,浸過你的神經,劃過你的指尖,溫柔地撫過你敏感的心。多多少少也要寫點關於他的文字,零零碎碎記下自己的心路歷程,別讓心情在歲月中灰飛煙滅,雲消霧散。不求深刻,但求簡單,記下活在你的世界中的他。

 如果你喜歡了一位偶像,請你一定認真地喊一遍他的名字,用含糊的、哽咽的、明朗的、虔誠的、溫柔的、寵溺的聲音。在每一個平常的日子裏,在每一個心慌意亂的瞬間,在每一個患得患失的歎息間,在每一個幸福感動的暈眩間,在每一個想念他的夜晚,輕輕喊他的名字,認真地發好每一個音調,屏住呼吸讀出,一個念頭升起又落下,道出刻骨銘心的覆水難收。

 如果你喜歡了一位偶像,請一定為了他更好地學會生活。那個已經慢慢滲入你生活點滴的男孩子,那個使你常常熱淚盈眶的男孩子,那個笑容乾淨而甜美的男孩子,那個無論如何長大你始終只願叫他孩子的男孩子。

 你在最美麗的時刻遇見了那個最優秀的男子,但是上帝沒有讓你們彼此相遇。他在那個最絢爛的舞臺,光華交匯,歌舞昇平,絕世華麗;而你在最普通的街頭,行色匆匆,人頭湧動。兩點之間的距離僅僅是思念,別無其他,仿佛觸手可及,卻遙不可及。

 如果你愛他,請你也為他好好尋找自己生活的支點,不要為他迷失了既定的軌道,關掉電腦的片刻回歸平靜,擔當起原來的角色,從哪里來到哪里去。

 因為你深愛的他是一個如此心高氣傲的人,他用力詮釋著自己的不甘心,用力將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現,所以你也用盡全力愛著他。

 因為愛他就等於愛著你自己,愛著因為他而變得更加溫柔的自己,愛他,是本性,是註定,是天然。要對得起自己的人生,就要儘量給別人的人生添加美好的成分,拼命地挽留自己遇到的美好的東西,拼命挽留。他一樣,你也如此。
 蔡康永


▒嗯嗯說的真好,這讓我突然想到我去看彩虹的演唱會時,我媽還幫我送便當拿棉被和枕頭來,順便看看我們這裡的瘋子,有多瘋狂!!只是他在那邊一直數落我們時,還真怕他被公幹呢!!於是便請他快速離開!!呵呵!!如果問我瘋迷過什麼偶像,我個人比較瘋球員,偶像明星好像也還好,很愛的接招、彩虹都看過了,GIGI也是我很想親眼看到的;好像就醬吧??(目前想不到啦)總之,瘋偶像是好事,有喜歡的人是好事!!

1 意見:

  • 匿名 on 2008年7月18日 下午2:32:00 [GMT+8]

    sorry...這不是蔡康永寫的
    作者是一個叫「赤名香」的赤西仁的fans,是百度貼吧 赤西仁吧的 吧主。
    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8c4428001000am5.html

    嗯...我JIN飯.....純粹來糾正一下....希望你不會介意吶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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