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最近看了一本書說,
當你每天醒來你就是空白的自己,
不會再有過去昨日的身份,
然後今天你可以選擇一個身分去做自己,
我覺得這樣很屌耶!!
是不是我也可以忘記有個人在愛,
是不是我也可以忘記我愛打籃球,
是不是我也可以忘記我會做設計,
然後跑去賣個雞排一天,
然後去愛上一個不愛的人,
然後去打我最害怕的棒球,
然後我可不可以忘記現在這個幼稚的自己,
突然長大到27歲的實際年齡做這個年齡該做的事情,
一個人,
一直都一個人,
一直都只跟小叮噹拖鞋一起面對黑夜,
如果只有一個人我還有什麼顧慮,
為什麼不勇敢一點呢,